越南婚俗新娘初夜給舊情人
如果雙方父母同意,就可舉行婚禮,女方派兩名代表到新郎家中,贈送一籃子黏米飯和一只煮熟的大公雞。新郎和新娘都要到屋外迎接這兩名代表,并一起吃他們送來的米飯和雞肉。
也有事前沒有商量好的。如果女方被搶后不喜歡這位男子,就得設(shè)法逃跑,逃跑成功,男子就得向女方賠禮,還要送去一些酒、一只雞和錢物等,另外還得向女方的村寨加倍贈送食物和現(xiàn)金。但當?shù)氐幕樗字惺窃试S的,不算違法。
三是“先入贅、后結(jié)婚”婚俗。越南貢族的婚俗婚也很特別。他們的婚姻最主要的特點是,先入贅、后娶親。
首先由男方父母、兄弟、族長和未來的新郎一起到女方去提親,帶上一包鹽、一包茶葉、一捆用來織網(wǎng)的麻繩、一筒酒,晚上到姑娘家。他們一邊抽煙,一邊喝酒,一邊商量兒女的婚事。如果女方同意,先商定男子入贅女方的年限.以前上門是8至12年,現(xiàn)在大致縮短為3至4年。
商定妥當,第二天新郎就要帶上被子、枕頭和一把刀入贅女家,姑娘的發(fā)式也開始改變,把長發(fā)盤于頭頂,表示已有丈夫。上門郎入贅期間雖然被視為女方家庭的一個兒子,但有約束。如在家里不能坐凳子,不能穿鞋和拖鞋,不能進岳母、嫂子的房間。岳父岳母吃飯時,上門郎不能睡覺,要為吃完飯的岳父母斟茶水,清晨早早起床為全家人燒水煮飯、撒網(wǎng)捕魚。
入贅期滿之前幾個月,上門郎和父母再次造訪女家。雙方商定迎親的日期,一般要都選在秋收之后的11至12月間,那是一年收成以后的日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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