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網吉隆坡4月8日電 馬來西亞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部長哈山馬力日前指出,欲征收服務費的餐館和酒店,必須要張貼征收服務費的通知,并一同貼出雇主與員工之間的勞資合約。
報道稱,貿消部日前要求所有餐館和酒店,若沒有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勞資合約(CA),即日起不得征收10%的服務費。同時,所有征收服務費的餐館,必須張貼征收服務費的通知,讓消費者進行選擇。